关于开展2019年10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10-10浏览次数:5787

院党组〔2019]24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 

根据新时代党的建设要求及学校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安排,结合学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体部署,现就201910“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二、活动内容

1.深入推进党支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一是抓好学习教育。组织党员以个人自学为主,原原本本通读党章、《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等,领悟初心使命,增强党的意识,坚定理想信念。重点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部署要求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交流学习体会,相互启发提高。着力抓好教师党员的学习教育。党支部书记要讲1次专题党课,或者向所在支部党员报告1次个人学习体会二是认真检视整改。组织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和义务权利,对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照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等,查找党员意识、担当作为、服务群众、遵守纪律、作用发挥等方面的差距和不足,逐条列出问题,逐项整改到位。结合新一学年度“师友·学友行动”部署安排,通过“亮党员身份、亮岗位职责、亮服务承诺”的活动开展,组织党员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开展“坚守初心担使命、我为群众办件事”活动至少参加1次志愿服务,为师生至少办1件实事好事。

2.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弘扬爱国主义精神。通过个人自学、研讨交流等,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新时代爱国主义精神的重要论述,不断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加深对初心使命的感悟。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要在学习党史、新中国史中培养党员干部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要在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中,学习习总书记在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激发党员干部的爱国热情;要把党员干部的爱国热情转化为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行动;要把开展主题教育同做好党中央部署正在做的事情结合起来,同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把主题教育中激发出的爱国热情转化为立足岗位、发奋工作的实际行动,转化为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实际成效。

3.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各党组织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把制度的刚性立起来。要抓好《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把学习贯彻《条例》与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对照检视,切实把《条例》要求转化为担当行动。

三、有关要求

1.在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时,党员应佩戴党员徽章,携带《党员手册》和学习笔记本,并做好记录。

2.各支部要严格按照“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三个规定动作要求,诵读《党章》、按标准缴纳当月党费、开展学习讨论,并规范进行记录。

3.设立支委的党支部每月要召开支委会,机关党委、各党总支要加强对活动的指导和督促。机关党委、各党总支于1031日前将组织生活统计表发组织部邮箱43862577@qq.com.                                                     

组织部

2019109